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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第三季度项目综合检查的通知 |
司属各单位: 为了切实做好公司的技术、质量、安全生产工作,继续推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、安全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开展,不断 提升公司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和精细化管理,根据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要求,公司决定开展第三季度施工现场质量、安全大检查,现就具体检查内容通知如下: 一、检查范围 公司所属的所有在建工程均属本次检查范围。 二、时间安排 1、 2、 3、 4、 三、检查组组成 生产、质量、安全副总;安全管理部主任;施工管理部主任等 四、检查内容 一)安全管理 1、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;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; 2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制定落实、“三宝、四口”使用情况; 3、施工机械、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情况; 4、施工现场、办工区、生活区、消防器材配备情况; 5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; 6、安全资料收集、归档情况等。 二)施工管理 1、现场组织机构、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检员配置情况; 2、质量监督备案及前期施工手续办理情况; 3、合同履约(技术、质量、工期方面)及创优项目落实情况; 4、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、审批情况; 5、施工现场过程控制及现场主要结构实体情况; 6、混凝土结构、砌体结构等质量通病防治情况; 7、四新技术及QC活动开展情况; 8、工程技术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归档情况等。 五、有关要求 各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要高度重视,按要求做好受检准备,积极配合检查,项目经理(实际控制人)、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必须参加汇报。各项目部在自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回避、不能掩盖,要及时的完成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反映到自查报告中。 综合检查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。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现场下达整改通知,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检查组。综合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进行复查,对凡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部,及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,整改不及时、不彻底的项目部,将按照公司《公司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奖罚办法》及《技术、质量管理的奖罚办法(修订)》进行处罚。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:董事会、党委、监事会、正副总经理、工会、团委、机关各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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